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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高明区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合法权属证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含四层)以上非单一业主的无电梯住宅加装电梯均可申请补助,不包括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或已列入征收拆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加装电梯。 补助标准根据楼层的不同补贴也各不相同,其中: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10万元;六层及六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9万元;五层及五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7万元;四层及四层半住宅每台加装电梯补助5万元。
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由业主进行协商并制定使用计划和用途。专项补助资金可用于加装电梯工程购买电梯设备及建设费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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