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违约怎么办
加入时间:2019/10/18 8:46:12 来源:乐有家百科 点击:3032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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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价动荡的周期,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屡见不鲜,其中最常见的违约原因无外乎房价上涨,卖家受利益驱使违约或者是买家因各种房屋问题或者政策问题违约。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下二手房违约怎么办这个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房主(出卖人)违约怎么办
无论业主以什么理由违约,对买方而言,都是出卖人违约房屋买卖不能继续导致房屋不能过户。那能不能够通过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虽然理论上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继续履行合同是需要业主配合的,尤其是提供相关材料,签字确认等环节,法院也不能强迫房主去履行这些环节。
But,请注意:这是之前的观点!现在各地法院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都以判决的形式支持了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虽然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结果存在执行方面的一些障碍,但不妨碍让广大购房者看到了法律对于守约方的保护力度在加大。
那么对于买方而言,出卖方业主违约,在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怎么减少自己的实际损失呢?
那么这里就分两种方式:
第一种,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就应该按照违约金的条款来进行。
第二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这种情况下,买方除了要求出卖一方退回已付的房款及相应利息以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就是上文刚才所说到的房屋的差价损失,也就是一套房屋原来卖200万但一段时间后,现在卖400万,200万的差价应当支付给守约的购房者。但是差价的损失能不能全额获得,还要根据买房人的购房款支付情况、房屋增值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由法官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裁判。
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违约
在二手房价格下跌的时候确实也不能排除购房者违约的情况出现,那么业主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一,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购房者的违约赔偿金额或者计算标准;第二,在必要的情况下将定金的比例适当提高(注意定金的法定标准);第三,明确交易时间,尽量缩短交易周期。
通过本文可知,在当前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签订完购房协议之后房主作为出卖一方毁约的话,他的实际违约成本还是非常大的;反之,对于购房者而言,签订合同之前就要预先做好心理准备是否能够承受房价下跌的情况出现,一旦违约,就要向业主赔偿定金或者违约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这也给大家提了一个醒:合同和法律保护的是诚信一方,既然有能力、有意愿协商一致约定了合同条款、签了合同,那么后续的过程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在法律的框架之下执行合同,做一个诚信的守约者,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到法律的惩罚。
(本文来源:乐有家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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