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进行了最新调整,新调整将于5月1日起执行!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广大网友关注与热议,同时佛山乐居后台也接受到了上百条留言提问!
划重点来了!今日特别整理,普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小知识、提取/贷款热问解答、贷款办理流程等,干货十足,建议收藏!
回顾:新政的三大调整
贷款额度上调至50万/人
调整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只设定了两个档次:
①累计缴存满一年的最高可贷30万元/人
②累计缴存满两年的最高可贷40万元/人
调整后:新增设一个档次:
③累计缴存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
也就是,个人最高可贷50万,夫妻双人最高可贷100万。
不限制超过144㎡贷款
调整前:
超过144㎡面积的住宅不予发放贷款
调整后:
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内部分的房款计算可贷款额,超过的部分由购买人自行解决。
认定2次公积金贷款
调整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
调整后:
职工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总得来说就是,申请贷款条件放宽了,贷款额度变高了!
省钱了:30年最高可省45万利息
我们来举例算笔账:
①纯公积金贷100万与纯商贷100万对比(30年期):夫妻贷款100万,纯公积金跟纯商贷进行对比,在商贷基准利率下,利息可省约34.4万;商贷利率上浮10%情况下,利息可省约45.3万;

佛山住房公积金是这样用的
②调整前后,夫妻组合贷120万对比(30年期):商贷基准利率下,利息可省约6.88万。

佛山住房公积金是这样用的
是不是相当吸引!
前提是你们夫妻够条件贷满100万!
哪些人可以在佛山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条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二)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佛山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佛山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三)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关于佛山公积金的20条问答
新政一出,网友们问题接二连三轰炸,小编特别挑选20条高频问题,搜集并咨询佛山12345,得到相应解答,快看有没你关心的?
01
Q:第一套贷款未还请(含商贷或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申请第二套的公积金贷款?
A:第一套未还清,只要符合贷款条件,都是可以申请第二套的贷款的。
02
Q:农村自建房(有证)如何提取公积金?可以以装修方式提取吗?
A: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颁布实施,在此日期之后个人购买商品房、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属可提取范围。
03
Q:申请了无房提取公积金,会不会影响后续购房的贷款率,不能以首套房的贷款率计算?
A:租房、无房不纳入套数计算,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是计算个人可贷款额度的因素之一。
04
Q:在佛山买了一套房子,是商业贷款,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A:已经申请商业贷款的,不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了。
职工早前购房的商业贷款可否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根据职工的反映,开展了多方面的调研,但由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商业银行风险内控制度等的规定,这项工作一直不能实施。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商业贷款时借款人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是否愿意解除这些合同,是十分关键的必要前提。这些合同是依据《合同法》签订,受法律保护,在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不能强制要求银行解除合同。
05
Q:无房提取公积金,一年可提取多少次?
A:无房提取每提取年度内提取一次(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06
Q:本人在佛山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在广州买房,可提取公积金吗?
A: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1999年4月3日以后的市外购买的自住住房都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07
Q:在广州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可以在佛山买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A:根据我市贷款办法规定,首先网友要确定购房的楼盘是否已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备案登记。其次,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其他条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到承办银行提交申请。
08
Q:购买公寓是否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商业性质的公寓不属于住房公积金保障的范围,不可提取。
2、公积金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理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为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非住宅的,不予发放贷款。
09
Q:名下已有一套房,购买第二套房利率是否会上浮?上浮多少?
A:会。根据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部署,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提高我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于2017年4月17日开始执行。
10
Q:新政后,购房提取过公积金但没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还算1次贷款记录?
A: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中的“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个人可申请两次贷款。不得向已有两次使用贷款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这里所述的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
11
Q: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额度是如何计算?
A: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能超过提取职工本人所占房产份额的总额。若提取额度已满,管理中心系统将自动终止提取。举个例子,如职工购买房屋使用了100万,而职工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为50%,即职工累计提取不能超过50万。且每次提取,在不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的情况下,个人明细必须留下不低于500元。
12
Q:是否可两套房屋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提取原则上是提取完一套房屋再使用另一套房屋提取,若职工拥有多套房屋,第一套房产提取额度未满,但职工坚持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先声明停止第一套房产的提取,才可用第二套房产办理提取。用第二套房屋申报提取,请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
13
Q:二套认定的,两夫妻都有公积金,二套是指一个人两套?还是一个家庭两套?
A: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为准。租房、注销提取不纳入套数计算范围。
14
Q:第一套购买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购买是否会上浮利率?
A:如果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买一套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次贷款算,利率上浮10%。这里指的是公积金贷款。
15
Q:个人购买法院拍卖的商品房能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A:拍卖所得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证后,可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亦可提供法院裁定书及已支付房款的相关凭证办理。
16
Q:公积金能不能给首付?
A:不行哦!佛山买房提取公积金是要有购房合同才可以提取,购房合同需要你先给首付、办贷款买下来。只有买了房才满足条件提取,而且可以一次性提取。以后得每隔半年才能提取一次。
17
Q:公积金可以提前还贷吗?
A: 可以的,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18
Q:公积金断缴了会怎样?
A: 贷款期间连续九个月或累计24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19
Q: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缴存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吗?
A:可以的。从2007年9月开始,我市的自由职业者也可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的开设、缴存、提取、转移、贷款、封存和启封,均与在岗职工一样,需要到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0
Q:每个月公积金缴纳600元,如何计算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A: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即如果按30年工作年龄计算,你可以申请600*12个月*30年*2=432000。(P.S,个人月缴600元公积金,还没达到申请50万的额度。)
以上答疑仅供参考,具体以公积金中心公布为准
佛山公积金的多次动作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佛山公积金出现了多次的调整变化,这些变化,你都知道吗?
1楼盘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2018年3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办法》。

佛山住房公积金是这样用的
《办法》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2审批放款:将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法》提出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效率,审批、完成抵押后放款两个环节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也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受委托银行限制、阻挠、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3租房提取:每年最高可提取超6万
2018年7月1日起,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公积金标准进行调整,租房提取的租金标准从每平米的23元/月升至35元/月,无房提取的每年可提取额度也从2017年的4320元升至6930元!
也就是说,按照144平方米租房来计算,144平方米×35元/月/平方米×12个月=60480元,租房最高一年可提取公积金超6万元!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4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佛山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要求:
从2018年7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2017年度我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7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5无房提取公积金可通过网上申报
2018年8月13日,佛山市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停止现场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在APP或网站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再提交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证明,也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
如何办理佛山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所需资料
1、身份证;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4、缴交首付款的凭据(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购买“二
手楼”的,提供经承办银行确认的缴交首付款凭证或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承建商出具的工程款收款发票)。购二手房的同时提供购房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确认表》;
6、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确认的借款抵押合同书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如共同购房人年龄未达法律规定,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递交申请资料;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5、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佛山住房公积金是这样用的
三、办理地点与时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统一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购买服务),受委托银行指派下辖机构或网点或驻楼盘经办人员负责接收贷款申请资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等五家银行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
四、咨询电话
12329、12345
五、提示
1、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请登录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入个人明细中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拟算”,先计算好个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理安排好家庭理财方案,再正式向承办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请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索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确认表》,并准确填报和签名确认,以便明确对各个办理环节的责任;各方可登录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查看各环节进度,预测进度和敦促贷款资金划拨。
3、根据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能以现金提取或者划给借款人,只能划入销售方、或承建方确认的账户。
4、个人“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由买卖双方直接向承办银行申请,不需经其他中间人或中间机构申办。
5、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应继续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不继续缴存的,借款人须主动提前还清贷款,或贷款利率改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须于贷款发放的次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主动向承办银行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承办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逾期不提交视作欠缴。
6、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有效期为6个月。自贷款审批日期起6个月内,借款人须配合承办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请发放贷款。超过有效期未能发放的,该次审批自然失效,借款人根据需要可重新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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